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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小慎研究札记之六:如何从德国、新加坡模式展望我国长效机制 |
作者:SBL 发布时间:2017/10/13 8: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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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住房制度--合作互助打造“福利产业”
德国房价长期保持稳定性,源于二战后建立起来的完善住房制度,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包括住房补贴制度、储蓄制度、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推行保障了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租赁住房体系在整个德国住房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超过一半以上的德国人口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德国稳定的房租以及对租房者的全面保护使得居民不会仅依赖购买住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德国实行多元化的供应体系,政府通过立法、税收、贷款等政策手段支持住房供给,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住房合作社制度将租房的灵活性与住房所有权的安全性相结合,成为德国公共住房独具特色的关键组成形式。住房金融体系则实行“先存后贷”和“固定利率”的合同住房储蓄模式,旨在通过共同储蓄保障居民购房贷款。此外,德国通过严厉的惩罚机制以及税收政策抑制了房地产投资套利行为。
新加坡住房制度--居者有其屋的成功典范
新加坡通过成立建屋发展局,以强有力的介入实现公共住房的有效供给,统一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组屋政策。新加坡政府通过该种非市场化成交机制促进长期房价平稳,2016年居民住房自有率已达到90.9%,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供给层面,政府提供公共组屋及私人住宅多种供应类型以满足不同阶层需求,其中仅新加坡公民才有资格向政府申请购买新组屋,永久居民只能从组屋转售市场中购买二手组屋,私人住宅则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及外国人。金融支持方面,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不仅支撑了新加坡公共组屋规划建设,还为新加坡人购房提供了资金来源,是一种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此外,建屋发展局为符合条件的新加坡公民提供长期低息优惠贷款进一步保障了购房资金来源。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与中央公积金局支撑了新加坡公共组屋规划,同时扮演着组屋开发商和贷款提供者的角色,依靠政府的强执行力以及公平的分配体系,使得新加坡成为一个“居者有其屋”的国家。
如何从国际经验来看待我国长效机制的可能性
德国和新加坡的住房体系取得独特成效有其特定的历史契机,完全照搬并不现实,而通过理解这两个国家模式的优势,取其精华,推进适合国家特色的模式仍然是可以期待的。我国从2013年开始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长效机制”,至今以来相关的规划和内容也在不断完善,我们结合新加坡和德国的模式,分别针对住房供给、保障和金融体系,对我国长效机制进行展望。住房供给体系:供给类型多元、价格可控以及规模持续;住房保障体系:购租并举,并提供财富增值的空间;住房金融体系:住房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和住房租赁REITs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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